對化學性皮膚燒傷,應立即移離現場,迅速脫去受污染的衣褲、鞋襪等,并用大量流動的清水沖洗創面20至30分鐘(強烈的化學品要更長),以稀釋有毒物質,防止繼續損傷和通過傷口吸收。新鮮創面上不要任意涂上油膏或紅藥水、紫藥水,不要用臟布包裹;黃磷燒傷時應用大量清水沖洗、浸泡或用多層干凈的濕布覆蓋創面。
對化學性眼燒傷,一是要在現場迅速用清水進行沖洗。應使用流動的清水,沖洗時將眼皮掰開,把裹在眼皮內的化學品沖洗干凈。現場若無沖洗設備,可將頭埋入清潔盆水中,掰開眼皮,讓眼球來回轉動進行洗滌。若電石、生石灰顆粒濺入眼內,應當先蘸石蠟油或植物油的棉簽去除顆粒后,再用清水沖洗。
化學危險品急性中毒,若為沾染皮膚中毒,應迅速脫去受污染的衣物,用大量流動的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。頭面部受污染時,要首先注意沖洗眼睛。若為吸入中毒,應迅速脫離中毒現場,向上風方向移至空氣新鮮處,同時解開患者的衣領,放松褲帶,使其保持呼吸道暢通,并要注意保暖,防止受涼。若為口服中毒,中毒物為非腐蝕性物質時,可用催吐方法使其將毒物吐出。誤服強堿、強酸等腐蝕性強的物品時,催吐反使食道、咽喉再次受到嚴重損傷,可服牛奶、蛋清、豆漿、淀粉糊等,此時不能洗胃,也不能服碳酸氫鈉,以防胃脹氣引起穿孔。現場如發現中毒者發生心跳、呼吸驟停,應立即實施人工呼吸和體外心臟按壓術,使其維持呼吸、循環功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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